2016年1月30日 星期六

管道間封孔行不行?

看到一篇文章
管道間填塞
http://www.homemesh.com.tw/story/1086

文章重點如下:
為了避免臭氣四溢,1.管道間的孔隙應該封住。2.各樓層間應將每層樓的管道間樓板隔開避免臭氣傳遞

飛鼠工程點評:
所謂有一好,則無兩好。
文章處理方式,針對臭氣四溢的處理,確實有不少人推薦這二種處方式。
但是,這樣的處理方式,有無缺點嗎?

我想談一下,我們遇到的實際案例。
曾有一次,某社區主委,找我們對於管道間漏水問題進行抓漏。我們就碰到了類似狀況。
試問,應如何處置呢?
一、高樓層,需進行開孔。開孔之後(這次我們是在五樓開孔),放管道攝影機,放了一層之後,沒有漏水情形,
但是該樓層管道間的地板,已經被隔開了,所以,我只放了一層就無法再往下看了。
二、又約了一次,在四樓管道間開孔,再放管道間攝影機,這次運氣好,被我們看到了漏水點了。

結論:
管道間封孔,有助於解決臭氣四溢的問題,但對於抓漏,卻成莫大的困擾。


參閱:
http://www.homemesh.com.tw/story/1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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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道間填塞

    天花板內有管路, 若是管道與牆壁之間的孔隙沒有確實填塞,或是衛浴與管道間的隔間牆只砌至天花板,而沒有砌磚至樓層頂板,則留下的空隙會造成樓下衛浴的氣味,從管道間蔓延到樓上的衛浴內。

 管道間一般會位在衛浴牆壁後面,負責居家的給水和排水。而普通民宅會將抽風機從衛浴內抽出的空氣,藉由管道間往上送出。

1.管道間正確的施工步驟
 砌磚時不能只砌築到天花板,要砌到樓層頂端,以免讓各個樓層排到管道間的空氣,從管道間溢回衛浴,影響到空氣品質。除此之外,必須要將管邊的空隙確實填塞,防止管道間的臭氣和濕氣透過孔隙跑進室內,並解除一氧化碳中毒的擔憂。

2.使用管道間需要注意陽台的通風性
    有安裝熱水器的後陽台應該隨時保持通風,也要注意自家頂樓的排風口是否暢通,以免瓦斯外洩後無法消散,有藉由管道間往上送的可能,甚至會造成一氧化碳中毒。

3.將每層樓的管道間隔開避免臭氣傳遞
    把每一層樓的管道間都封起來隔開,可以避免氣體或病菌透過管道間傳遞,不過這樣一來樓下會無法將氣 體往上送,所以前提是要做衛浴的當層排放 ,或者是在每個住家的通風扇上另接管子,才能順利排氣。


文章來源:問題浴室大改造:徹底改造漏水、臭味、年久失修、陰暗、保用20年的工法

http://www.books.com.tw/products/0010697991


2016年1月21日 星期四

30萬裝修費泡水變成「滲水屋」

中天新聞有一則新聞(2016/1/21)
台南某住戶,花了30萬元進行裝修,廠商並提供五年保固。
但是裝修後,變成滲水屋,打電話給廠商不接,發line 也是「已都不回」
目前已求救無門。

飛鼠工程新聞點評:
找人進行裝修時,一般業主多半會透過熟人或網路尋找廠商。
但是,請注意以下幾件事:
1.該廠商,是否登記在案(或者只是個體戶)
2.該廠商的資本額
3.該廠商的名聲

有些業主,只在意價格是否低廉,
小心日後,恐怕會有意想不到的困擾。

中天新聞報導:
http://showbar.ctitv.com.tw/v/watchme/vcecddo201601211057043612.htm

裝修糾紛
裝修糾紛

2016年1月9日 星期六

房屋漏水爭論,造成老翁摔死(2016年1月新聞)

2016/1/6,蘋果有一則新聞
鄰宅漏水上門理論 翁遭推倒摔死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60106/769130/

重點如下:
2014年11月,林姓鄰居是一名老翁,為了漏水問題,擅自闖入,台北市李姓男子家中,
並與,李男母親,起了爭論。38歲為了驅趕林翁,用手推擠,推擠時,老翁向後閃躲。
但因,失去重心,導致被門檻絆倒受偒,送醫後不治死亡。
士林地院認為,李男防衛過當,依過失致死罪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可上訴。

飛鼠工程新聞點評:
對於林姓鄰居闖入民宅事宜,乃是擅闖民宅罪。
所謂"擅闖民宅"是指刑法 第306條之侵入住居罪,無故侵入他人住宅、建築物或附連圍繞之土地或船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李姓男子,直接報警處理,才是正途。
再者,漏水檢測工事,是一門極為專業工程。隨著,國內建物不斷老化,漏水問題有會越來越多,業主遇到這類問題,應尋找專業廠商協助處理,才能有效解決。

漏水新聞
漏水新聞

2015年12月20日 星期日

漏水糾紛,主委住戶持刀相向2015/12/19

今日看到一則台視的新聞2015/12/19
重點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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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萬華區一棟社區的胡姓主委、住在大樓的5樓,不滿住在六樓的住戶家中漏水好幾年卻不修理,雙方口角後,
主委氣到拿了折疊水果刀就往對方身上刺。鬧上警局,並互持偒害告訴!

飛鼠工程新聞點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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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觀國內外,樓上樓漏水糾紛問題,往往由於樓上住戶,配合查驗的意願低,往往導致樓下住戶需要長期忍受漏水之苦,且不知是否有解決之日。

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六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他住戶因維護、修繕專有部分、約定專用部分或設置管線,必須進入其專有部分或約定專用部分時,不得拒絕。」
事實新聞中的主委,應該依循公寓大廈管理上述條例來處理,較為允當。
然而,不要高興的太早,上述條文的引用,也不是主委說的算。這必須進行法律程序後,透過法院來執行。實際上,還是要經歷冗長的流程。

以香港為例,他們為了處理這一類的問題,設立了「滲水辦」的機關來判定樓上樓下漏水問題,雖然有了專責機構來處理,接著又面對了另一個更為複雜的問題。那就是,有時候查不到漏水的原因。

這到底應該如何是好呢?這就考驗政府的智慧了。



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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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ttv.com.tw/news/view/default.asp?i=10412190021800L&from=648

漏水不修爆口角 社區主委揮刀傷鄰濺血
修繕喬不攏 火爆揮拳騎樓打到大廈內
"他拿刀刺我" 男遭刀襲抵抗手滿傷痕
揮水果刀砍鄰撕破臉 雙方互提告傷害
"他拿刀刺我" 男遭刀襲抵抗滿手傷痕

大樓長期漏水的問題,引發男子拿水果刀攻擊鄰居!台北市萬華區一棟社區的胡姓主委、住在大樓的5樓,不滿住在六樓的住戶家中漏水好幾年卻不修理,往下影響到居住的5樓他、甚至是4樓。怒氣長期累積下,在今天早上大爆發。當時雙方在樓下碰到面,馬上又為了漏水的事情吵了起來,主委氣到拿了折疊水果刀就往對方身上刺。鬧到進了警局,雙方都提出傷害告訴!


兩名男子走出大門,站在騎樓下,講沒兩句話,突然暴走,雙方扭打在一起,只見你一拳,我一拳,一路打到大廈內,旁邊溜狗的民眾見狀,趕快轉身離去,就怕被波及到,過程中,其中一名胡姓男子,還拿出水果刀,意圖殺人。講的忿忿不平,因為差一點可能就沒命了,手上還因為抵抗,留下被刀子劃傷的傷口,早上九點多,萬華區這間大廈,住在五樓的胡姓主委跟六樓的洪先生,因為長期漏水問題,雙方早已埋下心結,沒想到一早又在樓下相遇,隨即發扭打,爆發衝突。63歲的胡姓主委供稱,自己平常吃素,愛吃水果才會隨身帶刀,但身為社區主委,卻與鄰居發生衝突,現在雙方互相提出傷害告訴,鄰居關係,徹底撕破臉。

2015年11月28日 星期六

噪音法院判決,需尋求第三方公正鑑定單位

2015/11/19,TVBS有一則新聞,內容重點如下:
二樓住戶晚上,發出噪音過大,影響一樓住戶權益,違反「噪音管制音法」。
但是一樓在晚上遇到二樓住戶發出噪音時,需要報警處理,找到證人作證再加上要環保局協助測量。
由於無法有效舉證,導致敗訴。

飛鼠工程新聞點評:
其實樓上樓下住戶的糾紛,遇到這種問題,以過往法院的判例看來。
若是一樓權益受損住戶,想要贏得法院的勝訴,多半需要長期且大量明確的證據,
才能獲得勝訴。
本案中,若是一樓住戶,在晚上時間,無法找到警察及環保局協助的話,
其實,也可以試著尋求第三方公正鑑定單位,記錄噪音值,並出具書面證明。
否則,證據若是不夠充分的話,是難以勝訴的。

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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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聲音?樓上沖馬桶 樓下吵到睡不著
http://news.tvbs.com.tw/local/news-626574/

判決一拖拖了4年,原來當初林小姐家裡除了漏水問題還有噪音,她一同連帶提出民事求償,但偏偏法官又把噪音標準值弄錯了,而且其實噪音問題實在難以舉證,因為聲音不定時出現之外還得要報警處理,找到證人作證再加上要環保局協助測量,但公證單位無法24小時隨時來你家測,關於噪音的判決總讓人無法信服。
一聽到樓上又傳來聲音,林小姐拿起錄音筆馬上蒐證,4年來長期忍受就是沖馬桶的聲音,蒐證已經成為她的本能反應。
一樓漏水住戶林小姐:「提告後兩年多我們等待那麼久,法官居然還把判決主文寫顛倒。」
原來一審判決法官把原告和被告的地址根本寫顛倒,幾經折騰修正後上訴一拖又是好幾個月,但最後看到判決書更傻眼,因為噪音準則也有問題。
一樓漏水住戶林小姐:「法官居然沒有就我們提出的來仔細的研究,行政院法規對噪音管制標準相關的規定。」
原來判決書上法官引用的噪音管制區劃定準則,依照環保署所規範的噪音分貝是噪音管制標準,差別就是在於夜間音量標準值一個是42分貝,就像是電風扇運轉聲,但管制區的劃定準則是50分貝,大約是吹風機的聲音,兩種音量根本標準完全不同。
其實近幾年來類似噪音官司裡,有的是半夜洗衣服的聲音、吹頭髮,甚至連電梯運轉也會被提出好擾民,但民眾要提告蒐證其實真的很難,三更半夜突然椅子移動聲或是跑步聲都會讓人受不了,不定時出現蒐證不容易就算了,還得先報警,再請來環保局幫忙測量,也要找到證人來證明都曾聽到,只是法院判定噪音大小聲得以客觀的角度,但公證單位無法24小時隨時在你家幫忙蒐證,也難怪判決常讓人無法信服。

2015年11月24日 星期二

啥!您用瀝青做防水

聯合報有一則新聞,內容重點如下:
安樂區壯觀里一帶的集合式住宅約有2000多戶民眾居住,半年來飽受空氣飄散燃燒異味之苦,當地居民在網路上議論紛紛,「通常在晚上10點多開始,7、8天出現一次。」
最終,找出附近建築工地施作屋頂防水工程,燃燒塊狀瀝青飄出惡臭,已依違反空氣汙染防制法開罰10萬元。

飛鼠工程新聞點評:
瀝青防水工法,最主要的問題,不在於防水的功能好壞。而是在於環保問題,因為會污染空氣,所以,目前大部份的防水公司,都不會使用這種材料進行防水工程。

註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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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案防水塗料飄臭 開罰10萬元
http://udn.com/news/story/7321/1323507-建案防水塗料飄臭-開罰10萬元
2015-11-19 02:42聯合報 記者林孟潔/基隆報導

安樂區壯觀社區常飄散燃燒惡臭味,時間長達半年,居民苦不堪言,環保局循著臭味追查,找出附近建築工地施作屋頂防水工程,燃燒塊狀瀝青飄出惡臭,已依違反空氣汙染防制法開罰10萬元。

壯觀台北社區附近建築工地燒瀝青做防水塗料,社區住戶常聞到惡臭長達半年,苦不堪言。

壯觀社區近半年來常聞得到燃燒異物的惡臭味,住戶叫苦連天擔心影響身體健康。住戶上網po文訴苦,表示惡臭通常於晚間10點多開始,最晚到凌晨1點半都聞得到,約1周出現一次,老人、小孩都受不了。

居民表示,封緊門窗開空調都沒有用,空調系統會把燃燒味帶進屋內,這幾天天氣不錯,晚上開窗睡覺就很涼爽,但現今都不敢開窗。

環保局長賴煥紘指出,社區附近有建築工地,工人施作屋頂防水工程時,燃燒塊狀的瀝青,融化成柏油當作塗料,廠商原本在空曠地區燃燒瀝青,被稽查後移入室內,但惡臭味還是持續飄散。

他說,未來再發現類似情事會加倍裁罰,民眾聞到異味可以通報環保局,稽查人員會到頂樓測風向,再去尋找汙染源,廠商也允諾不再加熱瀝青,會加強稽查工地,逐層查是否藏有加熱設備。

另起汙染事件,民眾前天下午也於七堵河堤旁,發現基隆河面遭「染色」,汙水呈乳白色或粉綠色,疑似遭人惡意排入廢水,汙染河川水質。

賴煥紘說,因廠商進行62快速道路護坡工程,當地地下水層高於河川地,工人打地錨鑽破地下水層致河水混著土壤改良劑及其他液體流入基隆河中,但環保人員到場汙水已散去,並未開罰。

瀝清防水造成空氣污染
瀝青防水

2015年11月17日 星期二

房屋下陷應如何修復?

要了解房屋為何會下陷前,我們應該了解一下「土壤孔隙率」,如下:
http://www.homemesh.com.tw/item/19258

「孔隙」率,顧名思義,即是「孔隙空間」佔整個物體空間的百分比。我們以底下的幾何圖形來說明:





經由上述計算可知,圖形一的孔隙率遠大於圖形二的孔隙率。換句話說,顆粒排列方式,會造成孔隙率大小的差異。
土壤液化現象,也就是經由地震擾動,砂土顆粒的排列結構,由疏鬆的狀態(孔隙率大),改變成緊緻的狀態(孔隙率小),形成土層下陷,以及噴水噴砂的現象。如下圖示意:



土壤孔隙率會造成房屋下陷問題之後,那解決方案呢?請閱下面影片:
Bozuk zeminlerin onarımı
k

一般而言,聚胺脂灌注材,可性質分類有以下方式:
1.發泡與不發泡
2.柔性與剛性

請注意,此處所使用的灌注材,必須是剛性的,才能使用。
目前國內能處理的廠商並不太多,
飛鼠工程正好有能力處理這一類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