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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6日 星期六

住戶有糾紛,新的協調的機制產生

以往,住戶之間,若產生糾紛,處理的方式,如下:
1.管理委員會協調
2.里長協調
3.發存證信函
4.調解委員會
5.法院程序

而如今,又出現了一種新的協調機制:「台北市公寓大廈爭議事件調處委員會」。
台北市建管處將於近期成立,未來住戶間或與管委會有糾紛、無法自行解決,可向市府申請調處。
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縣市政府為處理公寓大廈爭議事件,可邀資深建築師、律師等專家成立調處委員會,新北、台中和高雄市都已設置相關組織。
調處委員會沒有「裁判權」,主要目的是協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