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裝廠商.管委會 業務過失致死罪起訴
去年十月,基隆皇冠大樓外牆的大理石壁磚剝落
,當場砸死一位69歲婦人,基隆地檢署調查後發現,是廣告燈箱安裝不確實造成,而且在事發三個月前,壁磚就曾經剝落,管委會卻沒有盡防護責任,因此廣告安裝廠商及管委會,都被以業務過失致死罪起訴。
基隆文化中心旁,這棟基隆第一高樓皇冠大樓,去年十月大理石外牆突然剝落,當場砸死路過的一位69歲婦人,檢察官調查發現,原本應該打進RC牆的廣告燈箱,竟然只固定在外牆上,大理石壁磚支撐不住、才會從天而降,而且在事發前三個月,外牆就剝落過,管委會卻沒做好防護措施。
==基隆地檢署主任檢察官 周啟勇==
當時管委會採取的措施
只有設置一個簡易的三角錐
但這樣的作為
並不能達到防範異物
從高處墜落的危險
廣告燈箱安裝不實的廠商,以及大樓管委會的主委、總幹事及一名委員,都被基隆地檢署以業務過失致死罪起訴,面臨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管委會總幹事自認很冤枉。
==大樓管委會總幹事 吳先生==
根本就不可能發現
因為這麼高 在三四層樓高
等於一般有十幾公尺
你哪看得到
(可是他說之前七月)
(已經有掉下來過)
之前是因為颱風掉下來的
管委會表示,將委由律師繼續上訴,至於這棟人來人往的商業大樓,去年發生意外後,已經按照建築師公會的建議,更換外牆有問題的石材,並已經重新安裝廣告燈箱,管委會強調已經安全無虞。
業務過失致死,總幹事要負的責任,感覺真得很大。
其實我很想為總幹事叫屈,
因為總幹事在管委會中所伴演的角色,只有建議權、執行權,卻沒有決策權。
一般總幹事碰到可能會發生的危險,多半會向管委會反應,但管委會是否會採納,往往與總幹事的想法相違。
但是一但發生問題,卻要總幹事的以最高標準來責罰,這實在讓人難以接受。
寫於飛鼠工程